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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官刘敬:农民最爱找他“评理”
发布日期:2013-11-15 字号:[ ]
等在老赖收钱的抽屉旁,老赖收了钱,他就带走当执行款
说起“法官”,不少人会想起电视剧里的场景:大法官一手敲着法锤,一边嘴里喊着“肃静!肃静!”与此不同,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法庭庭长刘敬大多数时候却是这样的:这屋坐着一个当事人,那屋坐着一个当事人,老刘和这位说完理,又去那屋说。“‘法官’不是官,我只是个提供法律服务的普通工作人员。”54岁的刘敬对记者说。自199412月进入法院以来,刘敬长期在基层农村法庭工作,已将近20年。
对于农村工作,刘敬有着一套自己的“法则”:“农村人很朴实,你对他客气,他就会对你客气,你办事公道,他们就会信任你。”每次有当事人来找他,他都会给对方端一杯热水、道一声问候,有时候,给他们让一个座位,临走时和他们说一声再见。这样简单的举动都会让当事人觉得亲切,许多带着怨气而来的当事人逐渐就心平气和,听得进他的话。对于法律条文,刘敬也会耐心地给他们解释,有时候双方一点点小矛盾,根本没必要闹到法院,只不过为争“一口气”。
现在,许多农村人为了多挣钱,常年在外地务工,不能准时参加开庭、调解。为此,刘敬提出择日择时开庭的举措,允许当事人选择在工作日的中午或者晚上、休息天安排开庭。“对自己来说可能损失了休息时间,但对双方当事人来说,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除此之外,刘敬还办起了“巡回法庭”,为出门不方便的当事人登门审理调解纠纷。当然,对于老赖,刘敬也有自己的“铁手腕”。他记得,当年金东区岭下朱有一个开加油站的老赖拒不付执行款,刘敬每次路过都要走进他的加油站。他就等在老赖收钱的抽屉旁,老赖收了钱,刘敬就带走当作执行款。如此十数次,老赖不得不服了,乖乖交了自己的执行款。正因为办事一手“柔”一手“拧”,刘敬手上的案件调撤率达到85.6%,今年18月,其承办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9.2%
虽然已经算是法院系统里的长辈,但刘敬进入法院不早,算是个“后进生”。当年,刘敬读完高中时,高考还没有恢复,政策号召年轻人“上山下乡”。由于刘敬的弟弟下放农村,作为大哥的他被留在城里照顾父母,分配到市食品厂工作,一直干到团委书记。1985年,金华电大开始向社会招生,满怀志向的刘敬觉得学些法律总是有用的,报名参加了电大的夜班。当时,整个金华才3个律师事务所,百余名律师。对于刚刚接触法律条文的刘敬来说,既充满好奇又非常陌生。学法律,记住法条很重要。刘敬每天上班前起来背,晚上一有时间就背,有时候做罐头时也在背,一头钻进“法”的海洋。1994年,刘敬工作17年的工厂面临改制,他报考了法院系统。由于精通法理,他被录取后分配到当时的金华县人民法院,又被分配到基层法庭,一直待到现在没有半句怨言。(金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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