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政宣活动
知识产权特色审判彰显人民司法
发布日期:2013-11-15 字号:[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5年来累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58件,无一起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亦无一起案件发生涉诉信访。婺城法院先后被评为金华市、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知识产权审判常常涉及商标权、影像作品等专业知识问题,为优化审判资源,弥补法官知识产权方面不足,婺城法院积极争取区人大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组建了一支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技术骨干组成的7名专家型人民陪审员队伍。2011年以来,该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503件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2+1”合议庭审判模式,即由2名审判员和1名专业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人民陪审员陪审率100%,为充分发挥专业型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还实行人民陪审员庭前先阅卷、评议先发言等方式突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为优质高效地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案件调解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调撤率达87.7%,该做法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交流。2011年8月,该院在开庭审理原告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等侵害“泰山及图”商标专用权纠纷4起案件中,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其所谓的商标注册证,熟悉商标注册的人民陪审员借助其专业特长,当庭揭穿并认定被告提交的商标注册证为虚假证据,被告慑于法律威严,当庭认错,当庭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

    “感谢法院这么为我们着想!”这是婺城法院通过诉调衔接成功调处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音协)与被告金华至尊等涉KTV侵害作品放映权系列案件,并促成中音协与市娱乐协会就一揽子解决金华地区KTV版权使用费问题时,当事人对法院由衷地赞赏。

    2012年9月,中音协状告金华至尊等KTV经营者侵害作品放映权案件312件,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委托金华市歌舞娱乐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娱乐协会)进行调解,但因金华至尊业主躲避无法调处。该院法官多次到市娱乐协会走访调研,协助、撮合中音协与市娱乐协会就一揽子解决金华地区的KTV版权使用费问题进行多轮谈判,最终促使中音协与金华市的KTV经营者达成音像制品有偿使用的一揽子协议初步方案,引导当事人将侵权法律关系转化为市场合作关系,实现了KTV经营者与音像制品著作权人的互利双赢。

    由于司法延伸服务到位,得到曾参与谈判的众多金华KTV经营业主支持,主动帮助法院找寻并劝说在外地的金华至尊经营业主,经过共同努力,至尊业主最终派出授权代表在法院主持下与中音协进行了协商,就该批案件达成了一揽子赔偿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人民法院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