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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法院设立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联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22 字号:[ ]

    为加快推进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加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联系、交流和沟通,提升破产管理人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促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在婺城区政府和市中院、省中院的支持下,婺城法院率先设立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联络办公室。

    破产管理人联络办公室人员一般从具有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中具有律师、会计师资格的较为年轻的律师、会计师中产生,经其所在部门推荐,本院审查合格后选任,并对其提出相关工作、纪律和回避等要求。破产管理人联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在法院监督和指导下,协助法院做好破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和辅助性工作,包括通知联络、开展诉调对接、调查和草拟梳理破产相关文书、资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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